智利法律-智利刑法改革

最近我们接到一个案子,客户说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当事人做西语翻译,由于当事人收养当地儿童的手续不全,涉及刑事犯罪,客户和当事人一起被检方起诉,而检方提供的律师也没有完全履行其应尽职责,使得客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生意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我简单梳理一下智利的刑事犯罪司法流程,希望能帮到在智利的华人和中国企业。

智利以前的刑事诉讼程序(其法典于 19 世纪初颁布)是一种基于审问程序的法律制度,其特点主要是书面和秘密的。此外,犯罪调查和案件的最终判决都是由同一个人做出的:刑事法官。所有上述行为都侵犯了智利宪法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所保护的基本权利。在公共机构现代化的过程中,过去十年的智利政府认为对上述刑事法律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极为重要。从 2000 年开始,其刑罚改革已逐步在智利不同地区实施,现已在全国推广。

根据智利社会在过去几十年经历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来,改革主要将尊重人权和国际标准纳入智利的司法实践当中。以控诉制取代以往审问制的新制度的核心要素是,过程的不同阶段将由不同的机构处理,以保证法官的公正性、调查效率以及整个过程的透明度。与前一个程序相比,新程序的截止日期有限定。这个过程可能持续不超过几个月,而不是以前系统内的三年或更长时间。这对刑事诉讼流程非常重要,例如检察官和辩护人提供的证据和证人的质量,以及被起诉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保持自由或被释放的权利。
参与改革的主要机构有:
a) 公共部: 一个独立于政府的独立机构,负责调查犯罪并起诉被指控的个人。该机构在总检察长领导下分层组织,总检察长指挥其他地方检察官;
b) 刑事公设辩护人: 负责为被起诉人提供免费法律辩护。支配该组织行动的主要原则是为所有因犯罪而被起诉的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无论他们是否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
c) 监督法官: 一名专门研究刑法的法官,在调查期间负责监督正当程序,保护参与该程序的所有人的权利(原告、被告、受害人、证人等)以及解决双方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

改革最显着的改进是它应用了正当法律程序的重要原则,例如公正性、透明度、法院对证据的即时评估、程序的快捷性、资源管理的效率、被起诉人应有的辩护、国家给予证人和受害人的保护以及国家对后者提供的特别关注,帮助他们克服犯罪的后果。

本文开头提到的客户没有对案件的复杂性作出正确的预判,也没有及时聘请律师,也没有对舆论作出及时正确的回应,导致较为严重的后果。智利作为拉美人均GDP最高的大型经济体,商业和法律的实践流程在不断的优化完善。因此,无论是被公诉还是一般起诉,我们要在第一时间内聘请合格的律师,争取临时人身自由或者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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