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SST:三个误区与真相

 

马来西亚的销售与服务税(Sales and Service Tax, 以下简称SST)是该国企业的主要税负,每年对马政府的财政贡献仅次于企业所得税,所以也是当地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由于今年一季度马来西亚政府将服务税的税率从6%提高到了8%,而此事又广为传播,因此造成很多人以为马来西亚的SST税率就是8%。但其实这是一个以偏概全的明显错误。计划投资马来西亚的企业,如果以此税率来计算相应税收成本,则可能出现重大偏差。下面就着重介绍一下市场上存在的对于该税种的几个常见错误认知。

错误一,SST的税率是8%

SST叫做销售与服务税,顾名思义它包括销售税和服务税两部分。近期税率提高的8%的只是服务税,销售税的部分并没有调整。所以这不能算SST税率的提高,而只是SST中服务税这一部分的修改。

当然,服务税也不是对所有的服务都收税,不在酒店、保险、游戏、电讯、货代、法律等26个大类中的服务类项目,无需缴纳服务税。另外,对于年销售额低于150万马币的餐饮类服务企业,则执行自愿缴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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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二,销售税的税率是5-10%

销售税的税率是5-10%的说法也很常见,但这也是一个不准确的信息。正确的消费税税率是分5%和10%两档。所以,并不存在介于5-10%之间的诸如6%、或7.5%这样的销售税税率。

除此之外,也有很多产品或企业无需缴纳销售税。比如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像蔬菜、鸡蛋、医疗设备、教育用品等,则属于销售税豁免产品。另外,年销售不超过50万马币的企业实行自愿缴税原则。

错误三,SST就相当于中国的增值税

由于中国企业的主要税种是所得税和增值税,马来西亚企业是所得税和SST。于是很多人就自然认为SST应该类似于增值税,甚至只是换个名字而已。但实际上SST与增值税有着本质的差别。

首先,SST的税基是产品的销售额,而不是产品的增值部分;

其次,SST是一种单环节税制,所以在商品生产环节不征收税款。税款只在商品最终销售给消费者(个人或企业)时由销售商收取,并上缴给政府。SST在整个流程中只缴一次,因此无法抵扣。

举例说明:企业A生产设备零部件并销售给企业B,企业B将这些零部件组装形成最终设备,销售给企业C做终端使用。在该流程中,企业A无需缴纳SST,因为它的买家不是终端消费者。而企业B需要缴纳销售税,并将税额加入到产品售价中,最终由企业C承担该税收成本。

问题来了:若干年后,企业C将该设备以二手设备的形式出售给企业D,对于此销售行为,企业C是否需要缴纳SST呢?答案是: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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